事业单位招聘不得将毕业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

2021年11月8日   点击人次: 273   

事业单位招聘不得将毕业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要合理制定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要求,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对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通知》指出,应当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所需具备的管理能力、专业素质或者技能水平为依据,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或者参考考试录用公务员、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设置,并将所参考目录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通知》提出,鼓励引导职业院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补充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可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专项招聘。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履职尽责,抓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助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环境。

编辑人:姜   淇   邓宏亮

校对人:熊   伟   陈   洁

审核人:S  J  F   L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