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17日   点击人次: 5184   

关于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5]23号)文件精神,株洲市对在株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属于城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发放对象:2021届毕业生中:

①家庭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

②本人属孤儿;

③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

④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三年中只要申领过即可);

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 申领材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本人申请时请提供:

1、符合低保家庭毕业生需 :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户口本复印件(即证明该生与低保人员存在家庭直系亲属关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请提供建行账号),学信网打印学籍证明,填写《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符合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本人残疾提供残联部门出具的残疾证、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证、户口本复印件(即证明学生与残疾人员存在家庭直系亲属关系),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请提供建行账号)、学信网打印学籍证明,填写《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3、符合孤儿条件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儿童福利证》复印件或乡镇一级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请提供建行账号)、学信网打印学籍证明,填写《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网上打印的回执单一律不作为申请依据);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请提供建行账号)、学信网打印学籍证明,填写《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扶贫手册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请提供建行账号)、学信网打印学籍证明,填写《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补贴标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每人1500元。

请符合申领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于9月23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交给所在学院就业专干。

如有疑问请咨询招生就业处陈老师  0731-22783888


                                         招生就业处

                                2020年9月17日

附件:《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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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薛集峰   游    倩

校对人:熊   伟    陈    洁

审核人:S  J  F     L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