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参加学校招聘活动须知

2025年9月15日   点击人次: 12   

学生参加学院招聘活动须知

 

第一条 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学院组织的招聘活动。

没有因违纪被学院处分

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达到考核要求

无恶意拖欠学费

符合学院及用人单位提出的其它条件

 

第二条 所有参加应聘的学生均视为已明确其所应聘单位相关招聘信息,在报名前请及时与家人进行沟通,待单位已确定录用名单之后,应聘成功的学生将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该次应聘、不得再次参加学院组织的其它招聘活动。如有两家以上单位同时进行招聘,以先公布录用名单的为准。

 

第三条 面试现场请勿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应聘。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做到着装大方、语言文明、尊重工作人员、服从面试安排。

 

第四条 所有被选聘上的学生,必须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如因学习成绩和操行评定达不到要求,导致毕业证不能按时发放,用人单位可对其暂缓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五条 为维护学院全体学生的整体形象,在用人单位录用名单公布后,被确定录用的学生无论是否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都将视为应聘成功。如因其它原因不能按单位要求赴岗,所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六条 学生须及时登录学院就业工作平台(http://hntdxy.bysjy.com.cn/index)查询就业相关信息,可直接在该平台上进行应聘报名操作。在参加应聘时,请按用人单位要求携带好相关证件及应聘材料。

 

第七条 以上内容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招生就业处

                                                    20219